当前位置:首页 > 为您服务

社保降费政策将全面落地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30日     浏览次数:1322次

      

       从5月1日起,按照国、省部署,我市将正式降低社保缴费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此次政策调整,有哪些险种的费率会降低?社保缴费基数怎么调?降费会影响养老待遇吗?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哪些险种的缴费费率会调整?

  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5月1日起,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二是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期到2020年的4月30日。即自2019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为0.6%,职工0.4%;工伤保险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实际执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社保缴费基数有哪些变化?

  一是自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由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以2018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为例,上年度即2017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8761元,而调整前的平均工资(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631元,两者相差12870元,全口径平均工资较调整前的平均工资低18%。

  二是缴费基数下限实行逐年过渡到国家规定的60%。即2019年缴费基数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2020年为55%,2021年恢复为60%;上限按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执行,与国家要求一致。

  三是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上述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任意缴费基数。如:2020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在55%—300%间自由选择缴费档次。

  每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由省人社厅会同财政厅依据省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确定公布。

  降费会影响养老待遇吗?

  降费并不意味着待遇的下降,降费政策明确规定: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2019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暂时保持不变,今后的过渡措施由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拟定,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也就是说,今年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所涉及的职工平均工资这项参数(包括计算缴费指数所用参数),仍然用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上述政策措施从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将惠及我市5500余户用人单位,预计各项社保费年减负达3.28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年2.58亿元(含机关事业单位1766户1.33亿元)、工伤保险2010万元、失业保险5019万元。

                                                                                    来源:资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