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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壮大建筑企业 增强建筑业综合实力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浏览次数:884次

                  ——我市出台11条政策措施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筑强省”建设工作要求,培育壮大建筑企业、增强建筑业综合实力,更好发挥建筑业稳增长促发展作用,6月7日起,我市开始施行以下政策措施。

  结合企业优势

  提高竞争力与创造力

  ——培育发展骨干企业。深入实施“建筑强企”培育行动,在资质升级、科技创新、资金筹措和市场竞争能力提升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骨干企业参与行业、地方标准以及工法编制,申请开展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自主评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支持企业创先争优。落实“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政策,支持企业申报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高装配率建筑、智能建造示范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支持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对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类奖项的项目予以奖励。对2022年起新入统建筑业企业予以资金支持。每年评选表扬全市优秀建筑业企业10户。

  ——鼓励企业增产创收。在我市注册并入统的建筑业企业,以上年产值为基数,当年每净增建筑业产值1000万元,给予企业资金支持。在我市注册并入统的建筑业企业,当年市外建筑业产值每完成1000万元,给予企业资金支持,与净增产值资金支持不重复。

  加强企业间合作

  互利共赢促发展

  ——大力引进优势企业。支持特级(综合)和一级(甲级)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依法依规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优化资质结构,鼓励企业将有关资质分立至市内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并给予资金支持。

  ——推动企业战略合作。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联合承建、分包工程,对外地企业予以资金支持。市内民营投资项目依法依规选择本地企业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对投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

  引进优秀人才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自主培训,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泛开展技能竞赛,获市级建筑技能大赛奖项的,支持申报“资阳市技术能手”“资阳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

  ——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推行“评定分离”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规范施工现场监管“锁证”方式,在建工程项目仅“锁定”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同一施工单位在同一工程相邻标段施工过程中,可使用同一套满足工程规模和安全生产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编制和落实建筑市场、施工现场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

  提供金融服务保障

  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建筑业企业可采取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建设单位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竣工结算依据,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为由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不退还质量保证金。

  ——加强金融税收支持。建立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推行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以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建筑材料、工程设备、企业自建工程作为增信措施申请银行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有市场、有信用的建筑业企业支持。落实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优化绩效考核办法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上线运行“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平台”,对施工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成立资阳市建筑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市级、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财政设立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帮扶支持建筑产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市、县(区)领导挂联帮扶机制,为企业发展进行服务指导和纾困解难。鼓励相关企业为本市建筑业企业搭建建材集中采购平台,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大宗建材采购服务。

                                                  来源:资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