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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加快城市更新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浏览次数:717次

   1月30日下午,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罗俊委员代表民建四川省委在大会上发言。罗俊委员在发言中呼吁,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城市更新。

   罗俊委员在发言中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推动城市更新的一项系统工程。去年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但调研发现,当前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仍存在改造资金缺口大、更新品质不高、中小城市改造相对滞缓、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与法规适用性不强等难点。”

   2020年,全省21个市(州)申报并纳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老旧小区改造总投资需150亿元,除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近30亿元外,剩余资金大多依靠市县两级政府和居民解决。从品质看,老旧小区进行的改造基本以水电气和管网为主,完善电梯、文体、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占比低。

   调研发现,目前,成都、绵阳、广安等地出台了关于旧城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尚有部分市(州)未出台具体规定,政府和市场在城市更新政策执行、权责划分、资源配置等方面边界不清。

   罗俊在发言中建议,健全完善城市更新的体制机制。加强城市更新顶层设计和立法保障,建立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产权打包转让”“增量市场运作”等方法,合理调节多方主体的利益诉求。在改造中,要大力优化物业、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配套和社区软环境建设,推动城市品质的整体提升。同时,将创新知识服务、技术服务、投融资等资本服务融入产业布局中,培育城市生态服务等新型服务业,提升产业的能级、质量和效益。

   罗俊建议,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将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城市环境美化相结合,尽量只改变建筑内在的功能和装饰,保持街道、建筑的框架基本不变。“应树立‘自下而上’理念,结合居民需求选择城市更新模式,明确政府、个人和企业的参与边界,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

来源: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