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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宽进” 严管“简出”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3日     浏览次数:1784次

                                              资阳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3月1日起,我市与全国同步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此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顺应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改革要求,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将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进行简易注销。
  据悉,简易注销适用的企业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应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简易注销,如果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登记机关可以依法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来,全国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而在市场准入高效便捷的同时,存在退出渠道不畅的问题。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市在全省率先试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截至2017年3月1日,全市共办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3394件,其中依职权注销1505户。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全面实行,将健全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机制,缩短市场主体退出周期,降低企业退出成本,提高登记效率。

                                               来源:资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