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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阳 地 建 信 息第13期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8日     浏览次数:1757次

   第   13  期

商会秘书主办                            2018930      

 

按:现将我会2018年9月28日在市住建局6楼会议室召开的扶贫捐赠动员会上周学强(市工商联经济联络部副部长)的讲解编发给大家。望积善成德,鼎力相帮;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利人利己,相得益彰;积极行动,莫负期望。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内容:《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题:很多企业参加了公益捐赠(如修建村级道路、改善饮水条件等公益事业和资助贫困学生、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但没有享受到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原因:没有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捐赠,拿不到符合要求的票据。目前我市具有资格的社会团体是资阳市慈善总会和资阳市红十字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实操:捐款单位将捐赠款转入资阳市慈善总会账户后,持转账凭条到慈善总会开具捐赠票据(如有捐赠意向,同时填写《定向捐赠函》),在录入缴纳金额时,输入公益性捐赠金额、捐赠途径等信息,自动扣除。

 发: 各会员单位。

送: 市工商联、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